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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2、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
检察院的主要职能: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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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职责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和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为:(1)对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和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政令统一执行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3)对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除起诉;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监督。(5)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拘留中心、劳动改革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仅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违反党的纪律、政治纪律的,由有关机关处理。
你所说的处罚可能包括两层含义:1.2.刑罚的执行。这两个职能都不归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符合逮捕条件的,批准逮捕,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案件审查情况,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当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就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来审判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给予什么样的处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的,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由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或者看守所(刑期较低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判处监视居住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判决无罪的,立即予以释放。无罪的人被羁押最终又被宣告无罪的,可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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