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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办理入住手续。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
1.领取签约流程单。 2.凭配租确认通知书及入住通知书到各楼栋入户看房查验后签字。 3.到签约现场排号处登记排号。 4.凭本人身份证、共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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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重庆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不想购买的,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公租房续租的申请。公租房是不可以归自己的,因为居住人只有居住权。 2、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同,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如果想上市交易的,需要在居住满5年后,而且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如果公租房入住后买房的,具体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如果公租房申请成功但是没有入住,其实是可以直接入住的。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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