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劳动法裁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如果劳动者因换工作导致社保中断3个月,可以在找到新工作后由新公司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只要缴够15年年限就可以,但医疗保险断缴达一定期限的,医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始月,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确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未在最近一次申报期内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应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应缴未缴的险种及时间计算应补缴金额后,计入用人单位当期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其中: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补缴基数按职工本人实际月缴费基数执行;超过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律按市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进行补缴。所以如您用人单位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起始月是按照实际入职时间确定的,用工参保时也如实准确申报的,社保经办部门会按规定计算补缴。补缴缴费到账的,社保经办部门会按规定进行登帐(注明补缴)。
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可以补交,去社保中心补交,但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据现有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对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如果是因为从单位离职造成社保中断,但是没有欠费情况,续缴不需要办理特别的手续。 如果是因为未及时缴纳社保费因为欠费造成中断,需要先补缴欠费后,中断不超过一个月的免收滞纳金,中断超过一个月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要携带现金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补交同时办理续缴手续 在新单位入职后,单位办理社保增员之后就可以直接缴纳,续缴的社保费用、缴费年限会继续累计到已有的个人账户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0人已浏览
1,215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