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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时间为:(1)累计收费时间不足1年不足2年(收取)3个月(2)累计收费时间不足2年不足3年的是6个月(3)累计收费时间不足3年不足4年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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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政策依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九届人代会第53号公告)第二十一条2001年10月1日
失业金领取期限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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