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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驾车伤亡可获交通事故理赔与工伤保险赔偿双赔偿。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公务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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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劳动者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根据目前江苏法院的司法实践,在江苏省因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除医疗费(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外,其他侵权的赔偿项目和工伤待遇赔偿项目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权利。 在其他省份,类似案件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和赔偿尺度可以参照当地相关费用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的对方是公务车,处理方没有区别。处理过程: 1、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优先保护第一现场并及时拍照; 二、查询被撞人员伤亡情况; 3、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由交警处理。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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