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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父亲名字,他就是所有人,所以儿子对于房子没有什么权利,也就是说父亲随时可以处分房子,当然包括可以把非房子产权人"请"出房子,不让其...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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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说的,这个房子是十年前你姐姐对你的赠与,一般很难撤销这个赠与,也就是说,你姐姐现在的主张基本上不能成立。但是这只是根据你的说法来判断的,如果还有其他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如,你有没有尽到给父母养老的义务等。
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如果房产证上写明的是父亲和女儿的名字,则父亲和女儿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若女儿已经成年,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只能是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将女儿所具有的份额转到父亲名下,这样就可以将产权证上女儿的名字去掉了,只有父亲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由于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在办理手续及税费负担方面会有很大的不同,故建议将详细情况与房地产交易中心沟通或者咨询律师,选择合理的交易模式。
a.他们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如果房产作为你父母的生前遗产、且未受有效处分。有可能造成你没房可住。 b.动用的你的公积金,要看动用的情况。如果无法证明这与产权有关,则宜作为债权处理。 你可采用的保护方法,我们不便在此公示,建议你联络到。 c.你可以提出此类要求,但这项要求,目前无法判断出是你的权利所致。需要进一步细节,才宜判断你是否享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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