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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得到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主要有三类,在不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标准:1、十二个月封顶标准,适用这...
你这个说法是不是自相矛盾?你说你是试用期内,怎么又说连续工作了12年?如果在新公司还没过试用期的,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需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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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1、5个月的工资支付到你工作的最后一天。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解除你)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如果你自己比较下属的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不支付给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你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2N;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并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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