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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具体时间为:从用工一个月开始,到用工满一年时止的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满一年后,法律...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终止,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续签的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的权利。公司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除公司降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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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只签订一份违法,劳动合同应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不缴纳社会保险违法,应该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3、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9个月工资。4、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已经超出仲裁时效,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
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你应该先就用人单位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至仲裁部门提请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满1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从你到公司的第二个月起至今你都应该得到单位未跟你订立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同时,在此前提下,你不愿与他订合同,他还应该给你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不续签的,享有经济补偿金。职工不上班,但是存在劳动关系,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其它原因不上班的,劳动合同期满,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四十七、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条件,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部关《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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