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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会有工伤一定要做工伤鉴定吗这种疑问,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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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是工伤职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即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一年后进行工伤鉴定有关内容, 1,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的情形,否则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 2,你可以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角度,起诉老板或者公司主张权利,因为钢板未取出,侵权行为处于延续状态,并且没有做伤残鉴定,也不知道损害后果,这个期限我认为并未过期,可以想办法起诉主张。 3,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有证据证明确实为在公司工作的,可以主张一年的双倍工资,以及按照你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一年工龄就有一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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