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但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具体要求,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或者不约定保管费用。但是无偿保管人只对故意或重大过失...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用餐、住宿等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 2、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它使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对价给付行为成为使合同生效的“成约行为”,而不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行为”。 3、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 4、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这一命题不能成立,“所有的双务合同亦均为有偿合同”这一命题则可以成立。因而,双务合同可适用有偿合同的一切规则。
有偿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无偿保管的,不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免费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之日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 2、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它使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对价给付行为成为使合同生效的“成约行为”,而不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行为”。 3、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 4、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这一命题不能成立,“所有的双务合同亦均为有偿合同”这一命题则可以成立。因而,双务合同可适用有偿合同的一切规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