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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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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法规的主要任务是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 1、《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到第八条,规定了对女职工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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