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胁迫、欺骗实验研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及其人员为自己或者他人提供、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
鼓励禁毒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和志愿服务组织给予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未依法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让、赠送、出借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除外)和第二、三类易制毒品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转让、赠送、出借的易制毒化学品,处转让、赠送、出借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且不低于一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赠送、出借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除外)、第二类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对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明等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公安机关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应当依法销毁有效期届满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销毁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5人已浏览
953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9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