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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陪产假男职工可有陪产假15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
1、顺产9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奖励假80天。2016《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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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0年产假113天。根据我国《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初婚夫妇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增加婚假10天。再婚夫妇初婚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已婚妇女23岁后怀孕生第一个孩子的,享受晚育假,增加产假15天。
2017广东晚婚婚假有关工资待遇的规定如下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相关法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三十六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婚育假期也在《条例》中得到明确。根据《条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于产假,原来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其实是缩短了的。具体来说,过去,广东女性的产假一般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确定的98天基本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总数在148天。调整后,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30天奖励假,总数为128天。但是对于此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产假则增加了30天。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 第一胎、 第二胎还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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