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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

2021-09-29
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范围不同。 第一,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 第二,证人当庭陈述以外的陈述都是传闻证据,而只有证人转述他人的陈述是传来证据。 1.含义不同。 2.运用规则不同。 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一般性排除。 1、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 2、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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