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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有的时候很可能是另一方想要解除婚期关系而行使的另一种离婚方式,为了骗得离婚手续而以买卖房产避税为由办理假离婚。离婚手续办理过后,财产没...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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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2、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3、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4、银行对于离异女性收入超过1W的审核严格,基本已经到了需要银行工资流水的地步。如此一来,只敲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就失去了意义。一般单位也怕有风险,所以不轻易开具那么高的收入证明。
假结婚买房离婚时的判决:只要存在有效婚姻,假结婚买的房屋在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 1、协议分割; 2、判决分割。在我国,为买房而假结婚的方式,既不提倡,也不可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以“假结婚”的形式购得的房屋可能会成为双方的财产,当然,这方面的风险还比较好防范,只需双方在购房前签订一份协议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约定即可。但是如果对方因为欠债而被第三方诉诸法律的话,那么以“假结婚”的形式所购的房屋,则极有可能成为第三人采取保全和执行的标的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尽管“假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可能签有协议对彼此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样的协议只在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以“假结婚”的形式购房的一方则极有可能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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