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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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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十曰之内向发出通知,并且针对可能遗漏债权人的情况,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出公告,敦促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规定期限内,债权人应当积极、及时向清算组进行债权申报,为了防止有人恶意申报,趁机谋取不法利益,所以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企业破产法》第9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此规定应当解释为,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失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资格。但是,他的民事权利并不因此消灭。在三种情况下,他还可以行使权利: 1、破产程序因具备《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而终结; 2、债务人具备《企业破产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政府部门资助清偿债务或者取得担保),不予宣告破产,破产程序终结; 3、该债权可以在破产程序之外向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清偿。
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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