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结论下来之后,满15天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鉴定结论发生法律效力;再次鉴定结论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据此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员工本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营业外支出(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3、《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据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2、因此,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0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