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 20...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伤残系数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