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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原因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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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是指公司经营存在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存在僵局; 因此,当公司机构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定,陷入无法正常运行时,法院将根据股东的申请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如下处理: 一、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 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将股东大会及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四、公告终止公司。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4、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的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风险提示:公司解散的原因是公司章程规定或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事由发生,使公司无法继续存在下去;公司的解散是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程序,公司解散以后其法人资格仍视为存续,但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公司解散以后,必须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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