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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 (引自《江西统计提要-2011》)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092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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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统计局数据显示,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145元,与2013年的44319元相比,增加了3826元,增长8.6%,增幅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48372元,与2013年的44513元相比,增加了3859元,同比增长8.7%,增幅回落2.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6.4%。
关于江西省工伤本人工资,请参照以下内容: 1-4级工伤赔偿标准 1级: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0%的伤残津贴; 2级:25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 3级:2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0%的伤残津贴; 4级: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5%的伤残津贴。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福建省工伤平均工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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