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的程序1、要求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登记的,按照结婚...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规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现场拍照,不要提前准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
据某平台非全面性调查数据显示,每一百对夫妻当中,就至少有一方遗失过。虽然说证的使用频率不高,但是遇见、孩子上、等情况,没有结婚证还真挺麻烦。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几项: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比如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 5、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时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