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

2021-11-27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是否履行出资义务有争议,原告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提供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对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格,只要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相关线索。此时可以要求被告股东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抽逃出资产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公司开户银行的转账记录、土地、房地产、车辆、专利等资产权利证书的登记记录,证明上述资产转让给公司,然后由公司转让给第三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