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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公司债务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
很荣幸接到您的咨询,需要承担,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切经营行为应在母公司的授权下进行,行为后果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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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分公司有纠纷需要总公司负责。
公司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公开化,及时进行财务上的核对,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对资金的使用。对于不能收回的款项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坏账处理。使其公司资金正常运行使用。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莱芜律师。
需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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