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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注:生育保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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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者和员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3、女性员工生育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4、部分地区对生育保险的缴纳时间有限制,例如长沙要求生育员工连续缴纳10个月,但深圳对生育保险的缴纳时间没有限制。
生育凭证,应该是指办理定点医院的就医凭证吧。办理定点医院的条件是买满广州市社保(包含生育险)一年以上,怀孕周数是16周以上的都可以办理定点医院。一般去办理定点医院的,都是在第十三个月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从2008年6月1日开始买社保,到2009年5月31日就是买满一年了,到2009年6月1日起,如果你的怀孕周期在16周以上,就可以去办理定点医院。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医疗报销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4、一次性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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