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根据《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详细的情况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咨询了解!希望那个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按照《》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检查反复给你带来损害,建议申请,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7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