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上诉一般只有一次,并且必须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希望采纳...
直接让对方起诉到法院,由你的保险公司来赔偿,你最多也就是出个一两千元的诉讼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规定了各种罪行的定罪和量刑。人民法院认定犯罪人符合刑法规定的适用没收财产的,判决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方法。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但不同于罚款。《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全部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是对罪行的处罚,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不需要证明财产的非法性质或与犯罪的相关性。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刑所没收的财产不是犯罪所得,也不是非法财产,而是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刑事案件中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决如何执行, (一)执行机关罚金、没收财产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220条的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执行程序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4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