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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此系行政行为。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以上是 工伤鉴定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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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专业鉴定机构给出鉴定意见。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您可以配合用人单位一起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单位不申请的,您也可以在半年内申请。如果单位未能缴纳工伤保险,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的项目较多,计算较为复杂,建议携带材料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工伤鉴定需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首先应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职工的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其次,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是索赔的最重要的依据。工伤待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⑷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⑸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⑹特殊情况下还存在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⑺如果造成工亡的,则还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住院时间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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