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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书中应当载明双方当事...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第四步,计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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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书中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事故和解有以下8个程序,第一申请。提交正式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审查。按条例规定对申请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三,通知。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移交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鉴定。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第六,鉴定结论。 第七,调解。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并签署调解委托书,就赔偿进行调解。 第八,结案。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
医疗事故发生后,可按以下程序处理:1。和解: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和医院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2、调解: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诉讼:诉讼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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