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符合规定生育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之日起,享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计划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应当给予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4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847人已浏览
1,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