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苏州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和就业补助金1.5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除了治疗费用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按深圳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8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