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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满5年,但是不是满5年,可以进行买卖吗,怎么交易

2022-02-05
首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是你交款5年,也不是拿到房产证5年,是房屋竣工入住后5年。其次关于购买此类房屋的费用: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2.印花税:1‰×原总价.3.营业税:5.5%×原总价(昌平区)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10%,注:享受金额是指买方审批表面积×4000元.如结果负数则免交.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商品房交易时需交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2650×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2650×房本面积.2.印花税:1‰×2650×房本面积.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 2650×房本面积-原总价)×5.5%.4.综合地价款: 2650×房本面积×10%.再者,私下签订的协议属于预售性质的合同,也是附条件的合同,可以作为有效的合同适用但是您要写明违约条款限制对方,如果不过户的处理,这样子以后会对你有利的。即便不过户你,也有依据,打完一场诉讼后就可以通过法院协助执行单方面就可以直接过户的。最后,我认为您的合同撰写是比较重要的,写明获得产权后5年过户以及违约处理的条款,到时诉讼管辖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这样子会给自己权益最大化的。有什么具体的问题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的,我长期为您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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