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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改,但建议您变更名字为您的,避免将来出现纠纷。...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若有,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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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办法应该是你的名字,我们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父母给的钱交首付,然后自己打分期,但是如果你父亲想要房子,那这事就不好办了,如果抛去你妻子的话还好些,毕竟你父母的将来都是你的,但是你想和你老婆离婚而又不想分给她房子,那这房子的户主还是你爸爸的名字比较好,那样你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包括这个房子,但是现在让你老婆知道你这想法你会日子很难过,中国的法律不是去分辨你家这房子的复杂关系,它只会看房主的户主是谁,那房子就是谁的!%7E如果你不想给你爸爸,而你爸爸又交了首付,那么你就把首付钱还给你爸爸,如果你爸爸想要房子,而又没钱打分期,那么银行方面会回收房子,你爸爸的钱一样损失不了,但是房子没有了,如果以上是你不想给老婆分财产《房子》而你爸爸也是那个意思,那么分期的钱你出,以你爸爸的名字,而房子分期的钱,你爸爸拿不了,你就以每月给你父亲善养费的形式,把钱给你爸爸,但是以后你都不能说你的赡养费就是房子钱,房子分期的钱和你没关系,你只是孝敬你的父亲交了你应该交的赡养费!
您现在是希望把房子变成您和父母按份共有的吗?一般来说,和家庭成员共有的话,属于共同共有。但是您和父母之间可以明确约定房屋属于是按份共有的,这是可以的。 现在你这边具体的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给你完整的意见,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现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给我说一下事情的详细的细节。我再给你分析一下。
只要你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你父母就有权收回房子。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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