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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伤残军人,不属于工伤,伤残军人的相关待遇,已经在部队给予赔偿,到地方之后,不再按照工伤待遇享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工伤离职。1、伤残军人在单位工作,如果伤情复发是可以视同为工伤,可享受除了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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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2、合同存续期间,单位依法关闭、破产、重组的,退役士兵和其他单位人员共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三、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如果是工伤旧伤复发伤,根据《工伤条例》规定可以视为工伤,如果是其他原因的旧伤则不算。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您在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是为了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造成的,因此,您在车间旧伤复发,虽然不是从事生产工作造成的,但是应该享受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您的旧伤复发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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