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诺成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诺成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我国《民法典》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比如借用合同。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外是否需要其他实际成分为标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