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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直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之后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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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你可以就此情况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您单位与您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据本法的规定,您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按照您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合同直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之后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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