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单位或非独立医疗机构的财产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民主权利和工作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借口而停尸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
医疗单位或非独立医疗机构的财产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民主权利和工作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借口而停尸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单位、非独立医疗机构以及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在诊治护理中发生的或事件,由所在地的区、县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但XX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XX员会负责鉴定;XX直属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市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鉴定按规定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由提出申请鉴定者预付。需申请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应由申请者另行预付鉴定费。根据鉴定结果,凡属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非独立医疗机构或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其家属负担。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市卫生局会同市物价局制订。
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所造成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等级、情节、本人态度,可处一年以内的停业或者吊销开业的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