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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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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2、在二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个人支付达到13%;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时,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需要支付8%;如果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可达97%之高,职工个人只需支付3%。 3、在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达到3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5%;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0%;如果超过4万元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可以支付95%,职工个人只需要支付5%。 4、其中,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只占职工支付比例的6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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