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
这种情况视为老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儿子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父母赠送给女儿的房产算女儿女婿房产行为的认定,分几种情况(1)婚前赠与--个人财产(2)婚后公证赠与,指定给个人---个人财产(3)婚后公证赠与,未指定给个人---夫妻共有(4)婚后赠与未指给个人,要看具体情况. 2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当初父母办理了继承公证,那继承人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公证书财产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如果当初没办理遗嘱公证,那要求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当然之前要先去一个人到公证机关拿手续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而,在婚后卖方给自己子女并登记在子女的和自己的名下,自己子女所占的部分是其个人财产,但之后女儿还贷可能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离婚时男方可以针对这一部分的还贷以及房产的增值主张一半的权利,最终还是女方对其进行补偿。此外,打个比方,即使不离婚,女儿突然离世,男方作为配偶是享有对其遗产即房子的一部分继承权。因而,建议最好不要让自己女儿一起来还贷,至少明面上不要,否则会造成其财产混同,同时也要主义房产证上不要随便就加男方的名字,如果真的不想要男方获得,最好要女儿提前写下遗嘱。建议你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1.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为您进一步分析。 3.父母单方赠与可以不予分割。 请您详述案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