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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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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规定了时效促进你们及时行使权利。在一审中对方没有提出这样的理由。但要是有新的证据能证明二审的判决是错误的除外从2010年4月16日的第二天开始就对你的权利造成侵害了,至2012年4月16日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明显超过了租金支付的一年期间的时效,因此吃了大亏。在法律的规定中规定了时效,就是防止当事人将相关的权利拖拉得过长,造成事实难以认定,故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二审中他们提出理由,而你们却也没有提出其中中断时效的证据来,所以二审会这样判的。但事实上你们与他们在不断地交涉的,但苦于你不懂法律而没有保存相关证据我国是一裁二审制的法律制度,你不可以再上诉了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房地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规定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此处对房地产转让,未经登记“转让无效”的规定,显得越来越严厉,反映出强烈的国家干预主义色彩。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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