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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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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出了相应规定:一、 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二、 调解劳动争议,应充分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引导,帮助双方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审理流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为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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