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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是不是已过时效,如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权利受到侵犯满两年而不主张相应的权利,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需要看你该为你哥哥的名字...
1.从事实上讲,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证明该房产是你的,你可以要求张某腾房,协商不成起诉腾房主张权益。 2.从你所述的案情上,有几个很麻烦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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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你父母就有权收回房子。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1、你首先要确认1991年办理的契证和房屋产权证明书,是否登记在你的名下。如是,则可以证明你有较早的权利。你哥哥,如无合法授权不能处理该财产。建议,向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的档案,确认转让手续或办理手续的文件,判断是否有冒签的行为。 2、委托你哥哥管理的证明,及该房屋为你所有的证明,对你主张产权很有帮助,建议你收集。 3、如你所述属实且有证据证明,变更所有权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确权该房屋为你所有待胜诉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转名手续;或者申请房管部门依法撤消该房产证(你哥哥名下的)。 4、在要求确权时,建议依法查封该财产限制其转让(此点,很关键!否则,你哥哥可能将该房转让(或虚假)他人,而他人在以“善意取得”的方式,要求确权给他。此时,你就比较被动,可能只能向你哥哥追转让款,而不能要求归还房屋。
首先,现在要看此处房屋的产权归属是谁是否是共同共有 其次,按照你的描述,之所以写成你父亲和你舅舅名字是事出有因,这方面的证据是否有?证人? 再次,你舅妈主张的赠与是否无效,这个确实要综合来看,要想撤销赠与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我还是建议,已经被起诉,就要积极应诉,还是要拿着所有材料详细说明前因后果,然后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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