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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即使还未过户也不可随意违约。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
不用理他们,当什么事都没有,把合同和之前两笔钱的付款凭证留好,等到3月31日,发生以下两种情况:1.开发商不交房,那你就有权解除合同;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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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表述应该是找到了卖方要求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您的描述这个是不合理的,买家是没有理由的,当时约定好了还原房屋是经过买方同意而且相应的费用都已经给了买方,而且另外房子已经卖出去很久相当于撤销的权利1年已经过了,房子办证和相应的交房手续都履行完毕,那么除非是很大的质量问题之前没有发现,否则买方这边要求退房是很不合理而且不能得到支持的。
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条件。如房子过户登记之前,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 1、夫妻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他人的,经另一方追认后,赠与行为有效。 2、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3、除善意取得的情形之外,夫妻一方无权处分房屋的所有权。 4、善意取得的认定要素之一是需要等价取得所有物,也即他人需要以市场价格来合理购买房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由上述情形我们可以知道,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而一般情况下,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一般不会是通过支付同等对价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是可以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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