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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当事人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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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售房单位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后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贷款不得与购房人利用退换房形式撤销合同变相转让房屋。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售房单位,房产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停止其网签系统一年。
一、除“解困房”等特殊类型房屋外,合同双方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应当予以保护,开发商或购房者一方以政府调整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格,可予以支持;而其中一方以建筑材料或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变化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或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二、在合同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约定了价格,同时又约定实际成交价格以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时,后一方要求按核定价格变更预售商品房价款的,应予以准许三、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房屋价格大跌,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除了以上几方面需注意外,对预售合同的变更也应准确把握。如当事人以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为由,提出变更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随意变更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现房购买人可主张退房或解除合同:(1)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2)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买房人有权退房,退房日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低于60日。(3)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有退房约定。(4)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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