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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目前没有商铺拆一赔三的说法,一般情况下商铺拆迁是按照市价来进行赔偿。 2、具体的标准还需要依据你们拆迁房...
商铺拆迁不是一赔三,一般是需要根据商业拆迁面积进行补偿的,可以给予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进行房屋安置。对于拆商铺的补偿的价格,由于各地拆迁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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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计算几个月,但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
租的商铺才经营半年遇到拆迁了,租房拆迁有没有停产停业损失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房屋遇到拆迁的时候,造成租客停产停业的,租客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收与拆迁的相对方是征收人或拆迁人和不动产权人。不动产权人如属于经营用房,应该补偿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从法律关系产生来说,征收人或拆迁人只和不动产权人产生法律关系。 虽然实际造成的损失为承租人的损失,但对于征收或拆迁人来说,认可经营性质和停产、停业损失,是认可的产权所有人。至于是产权所有人自用还是授权他人使用,这不是征收、拆迁人需要去区分的。说简单点就是,对于经营性质用房,给付补偿,如何分配与分割是产权人与承租人依租赁关系的事。 2、不动产权人对于产权来说,可以自用,也可以授权或允许他人使用,就是出租他人。是不动产权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依据的是租赁的法律条款。 3、承租人因拆迁或征收,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依据的是租赁关系,给付补偿的主体应该是合同相对方,也就是出租方。可以这样理解,征收、拆迁人补偿给出租方,出租方再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补偿给承租方。 4、但并不是说,承租方就一定有补偿。需要看租赁合同如何约定。 如出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告知有被拆迁或征收的风险,同时已经约定清楚因拆迁或征收的补偿由出租方获得,那么对于此类风险已经有约定,承租方也表示接受,就依合同约定处理。 如没有约定清楚,那么,因为政策原因征收或拆迁,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此承租人受到损失,从征收或拆迁中获得补偿应该补偿给实际承租人。 5、对于此类纠纷,从合同关系角度来说,不动产所有人获得补偿后,拒绝支付补偿给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起诉产权人支付。但不能直接起诉征收、拆迁人直接给付。 6、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7、对于学校,有合法的资质和手续,不会因为搬迁而关闭。相反,政府一般会给予适当选址与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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