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退还工程质保金的条件是:如果双方的施工合同中有约定退还条件的,按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如果在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都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就可以请求发包...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天内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实,如果质量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应依约将保证金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合同中对保修金约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条款及附件约定相矛盾,将保修期满作为返还保修金的条件,以及随意更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合同对保修金的约定等。
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 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6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