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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非农业户口”迁入农村后,并不会改变当事人的户口性质:1、当事人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能参与当地的集...
那你的户籍性质已经是非农了,身份证地址已经失效。把非农转回农业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决定,你曾经是农业户口这件事,与“非转农”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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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是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户籍政策改革,很多地区已经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不可以,新农合是专门针对农业户口的,城镇户口的是居民医保,这两个是独立核算的。
在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已经实行城乡统一登记的前提下:1、在当事人是农业户口的前提下,可以承包当地的集体土地经营权(无偿的);2、在当事人原来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分配到当地的集体土地经营权的;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十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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