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店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租店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店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人(保证人)的责任,就是指保证人保证期间向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二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是“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是指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指指;二,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是指债权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依法诉讼之日起六个月内。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借款半年后,甲向乙主张10天后偿还全部借款(要有证据),乙10天后未还,又过了6个月,甲向法院起诉乙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甲)向法院起诉(乙)还款,过半年后又追加(丙)为保证人,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项规定表明,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项规定又表明,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对当事人即产生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述规定,你依法享有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但是要提前三十日告知。你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至于违约金,要看你的劳动合同上怎么约定的,14万是不合理的数额,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但是你在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又与新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也是不行的。所以,建议你先回去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6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