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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结论注意事项: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
刑事鉴定结论注意事项: 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 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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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以司法部门的鉴定为准,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相关规定。证人证言只是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也可以对被告定罪量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鉴定结论注意事项: 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 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 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对出庭的鉴定人和鉴定结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1)鉴定人与案件的关系;(2)鉴定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3)鉴定人的资格;(4)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5)鉴定的依据和材料;(6)鉴定的设备和方法;(7)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的关系;(8)鉴定结论是否有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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