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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
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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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对于其拖欠租金的行为,出租人与出租人协商提供一个合理期限要求其支付租金,给承租人履行支付租金的时间。但是当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然不租房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个确实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反而助长歪风邪气。 您可以依据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房屋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结清欠付租金,并支付占有使用费至返还租赁物之日。 在诉讼中可以追加现租客(房屋占有人)为第三人参加案件审理。 时间虽然长一点,但是风险小,收取租金、保证金的债权得到保证,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防止现住客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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