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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
1、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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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到期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风险提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1、追索是指票据持有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要求付款人承兑或付款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发票人.背书人.担保人.承兑人.其他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索赔权时,应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支付的相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书。退款理由书或未按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书的,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根据《》第六十一条的记载,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而持票人行使期前追索的事由包括:(1)汇票被拒绝承兑;(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通常情况下,汇票上发生的追索权,大多为到期追索。2、享有追索权的人必须是合法的持票人。合法的持票人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合法的转让方式取得汇票的最后持票人;二是在履行了票据义务后取得票据,从而享有与持票人同等的权利。前一种持票人行使的追索权称为初次追索权,而后一种持票人因其向初次追索权人履行了票据义务而获得的追索权成为再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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